2019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28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凡成功应聘本区教师岗位的,均视为服从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分配。如有违背承诺出现放弃入职资格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被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应聘人员在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谨慎考虑,一旦签约,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不再接受解约申请。在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应聘人员单方面承担。
(六)为便于管理,非佛山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佛山市。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757-87618848
李老师,电话:0757-87388217
吴老师,电话:0757-87701328
网站技术人员:吴工;电话:18929903878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2019年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佛山市三水区2019年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报名.doc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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