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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市开州区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0人)

2019-11-13 14:15  |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现场面试。各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为1:2。根据面试比例,按考生专业科目讲课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的专业科目讲课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1)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5--10分钟。

  (2)评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委按评分标准评定,并在评分表上签名;评委对考生讲课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3)计分。考生成绩按照“体操计分法”计算,即去掉评委评出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剩余评委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的最后成绩。

  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体检由开州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人社局业务指导,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体检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规定应当场复检或当日复检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组织实施机关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开州区教育委员会会同选岗确定的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开州区教委统一报开州区人社局审核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同时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相关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明确拟聘人员与拟聘单位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规定,确定其岗位等级。

  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期的,不能向区内其他单位或向区外单位交流调动,否则取消其聘用合同,解除其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5年内不得再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均不进行递补。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其他有关事宜在开州区教育委员会网、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教委、开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开州区监察委)

  023-52221716(驻开州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023-52661283(驻开州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3-52218021(开州区教委)

  023-52218661(开州区人社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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