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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90人)

2019-11-15 11:38  |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资格复审

  所有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在新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1.人选确定

  (1)音乐、体育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权重(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一定的比例(岗位招聘人数在3名及以下的,按1:5,其他的按1:3)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2)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一定的比例(岗位招聘人数在3名及以下的,按1:5,其他的按1:3)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新北区教育局将对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新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由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小组对报考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进行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费用100元。

  (五)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音乐、体育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新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新北区教育局共同实施,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因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递补。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接到报到通知后45日内按要求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八、招聘咨询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371,0519-85177992

  网报系统咨询: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163002,0519-85127786

  九、本简章由新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岗位简介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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