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医药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35人)
(3)年龄计算至2019年1月1日。如:30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为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学院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试讲、面试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面试当天若某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某岗位人员缺考,形成竞争,试讲、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
笔试地点:河南医药技师学院
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2.试讲。试讲采取课堂教学(部分专业加实际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满分100分。
试讲时间:2019年12月8日
试讲地点:河南医药技师学院
3.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0日
面试地点:河南医药技师学院
参加笔试、试讲、面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试讲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经省人社厅人事处审核后,按公开招聘程序,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备案,并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0371-22217166(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9690288(省人社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22217103(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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