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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晋中祁县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9-11-15 21:07  |  互联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知识 。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于2019年12月6日,持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祁县人民政府网(http://qx.sxj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祁县人民政府网(http://qx.sxjz.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2019年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祁县人民政府网(http://qx.sxjz.gov.cn/)公布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综合成绩在祁县人民政府网(http://qx.sxjz.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有关事宜在祁县人民政府网(http://qx.sxjz.gov.cn/)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县人民政府网(http://qx.sxjz.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祁县县委组织部、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0354-5220026

  监督电话:0354-522035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未尽事宜由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19年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附件4:2019年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附件5:2019年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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