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公告(153人)
2.进入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续学历需提供确认书);
(3)应届毕业生持推荐表(含毕业成绩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或在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代管的人员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
(4)计划生育证明书;
(5)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需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2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合同书)。
(6)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集中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组成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人选)。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在金平政务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人员。
2.组织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金平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金平区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领取入职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区内事业单位招聘。
2.应届毕业的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取得执业资格(职称)时限的条款,未按该条款取得执业资格(职称)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招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754-86738610(区卫健局办公室);0754-88329275(区人社局事管股)。
附件:
附件1. 《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
附件2. 《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类)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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