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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4人公告

2019-11-18 17:03  |  四平市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4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27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参照《吉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实际,现将2019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直、铁西区、铁东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2019年四平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公开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公开招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8日--2001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11月1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调。

  1.四平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非事业单位内事业编制人员);

  2.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需提供考核表、工资表);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三)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1月18日。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7日12:00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以上浏览器)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sp01/)网站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料及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小于100kb)。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专业目录(附件3),结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所学专业,对照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个人原因虚报、瞒报与报考岗位不符的专业、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伪造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7日15:00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的专业条件主要依据附件3教育部专业目录审核。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1月27日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8日12: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sp01/)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支付宝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9年12月4日9:00至12月6日11:00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9年11月,即到2019年11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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