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4人)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ttp://www.hci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计算企业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9年12月15日。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中岗位表(A)为短期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9:00-2019年12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9:00-2019年12月15日20:00。
本公告中岗位表(B)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考核启动后暂停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1月15日。学校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9:00-2020年1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9:00-2020年1月15日20: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中硕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为1:3;博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为1:1。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院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组织与程序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术成果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意见;
2.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需要企业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
岗位表A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岗位表B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直接考核。
(三)考核程序
开考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1.岗位表A岗位
(1)试讲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50%。
2.岗位表B的岗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直接考核。即当面交流、沟通,了解其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直接考核成绩当场公布。直接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直接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