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优秀教育引进公告(41人)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仅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仅递补一次。体检合格者,由衡阳市教育局、用人学校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考察、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除享受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等待遇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一)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享受期均为3年。
(二)购房补贴。首次在衡阳购房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7万元、“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编制待遇。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执行衡阳市公办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己评为中、高级职称的,可以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引进人才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
五、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报名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引进工作。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4-8811312、8811381、8866613。
附件:
一、《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需求目录》;
二、《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可下载打印)。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1下载地址: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需求目录.docx
附件2下载地址:《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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