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诸暨市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90人)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委编委会议审定,决定面向全国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共诸暨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事项的专题协调会议纪要》(〔2017〕35号)、《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40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进2020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为全面推进诸暨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诸暨中学等26所学校共90个教师岗位,其中80个中小学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10个幼儿园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岗位设置详见《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所学专业与招录专业对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语文、音乐岗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录取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录取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3)第一批录取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及省内高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卓越教师养成班”、中国美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的毕业生;
(4)个人获对应专业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公布的大学生竞赛赛项省二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5)获得过学校(学院)的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面向全体学生的奖学金项目)的毕业生;
(6)第一批录取的、前三个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40%的毕业生;
(7)符合招聘岗位主修项目要求,且为主修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的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教师岗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批录取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毕业生;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或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技能大赛省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校园招聘工作由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在诸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市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对符合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谈和面试,择优现场签约预录用。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面向2020年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会专场地点分别设在杭州师范大学、诸暨技师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并根据上述专场招聘会实际预录用情况开展后续招聘工作。
招聘会名称 |
招聘岗位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面谈面试 |
杭州师范大学专场 |
普高岗位(不含体艺)、中职语文岗位 |
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恕园13号楼201室 |
11月6日(周三)14:00-17:00 |
报名当日面谈,次日8:00开始面试。 |
诸暨技师学院专场 |
中职实训教师岗位、幼儿园岗位、各学段音乐、美术和体育岗位 |
浙江省诸暨市育才路3号技师学院体育馆 |
11月12日(周二)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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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岗位(不含体艺岗位) |
浙江省诸暨市育才路3号技师学院体育馆 |
11月14日(周四)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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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专场 |
初中岗位,普高、中职、小学剩余岗位 |
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16幢教学楼204室 |
11月27日(周三)14:00-17:00 |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各地专场前一天,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直接向招聘学校提交《诸暨市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需到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交《诸暨市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人员均须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包括:《诸暨市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若学校以其他综合性奖学金代替一等、二等奖学金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第一批所学专业前40%)、学校开具的录取入学批次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育岗位主修项目证明和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同一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以通过资格审查为准)达不到1:2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止取消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