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应届生招聘教师公告(64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因我局所属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我区拟组织部分学校到华南师范大学现场设点公开招聘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用人学校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中学教师10名,小学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4名。
(二)招聘学科和用人单位。
详见《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中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三、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后);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中中小学教师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校内桃李园现场设点。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龙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其他符合择业期政策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应聘人员本人简历,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
6.属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凡被招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20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三方协议书。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
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硕士后面括号记载的专业有效。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