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理工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6人)
(五)体检与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合格,学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要求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测试中心对应聘者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出具“心理健康测试报告”;
综合考察:对体检合格且心理素质健康者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有违反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并对其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复查。
五、结果公示
根据合格的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同类教师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730-8640298(校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730-8640142(校纪检)
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非事业编制硕士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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