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公告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惠州市博罗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至1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集中组织公开招聘若干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3年12月1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详见《2019年博罗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总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2016、2017、2018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博罗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博罗县罗阳街道博罗大道西义和大小塘326号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2份;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现场报名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5.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鼓励具有教师、卫生等国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随军家属参与我市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给予在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驻惠部队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且迁移入户到驻地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配偶。”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双拥办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现场报名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6.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