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如考生中有退役军人,则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如考生中没有退役军人,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由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解释。
附件1: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