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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14人)

2019-12-02 13:33  |  阳山政府门户网站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阳山县公安局决定利用空缺编制公开选调人民警察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职位

  拟公开选调人民警察14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19年阳山县公安机关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担任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经体能测评合格,能胜任拟任工作岗位要求;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选调资格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协议或其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不允许转

  任的;

  4、不服从选调单位工作安排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考生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13日。不收取报名费。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阳山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书复印件(复印件签名承诺与原件一致);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原件;

  (7)个人征信材料。

  本次选调原则上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组织选调工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调减选调计划。考生统一到阳山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联系地址:阳山县阳城镇星月路88号,联系电话:7802661、6846849。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功底、综合分

  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左右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在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结果。

  (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

  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依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入围考生须按阳山县委组织部、阳山县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査,并提供以下资料接受审查:

  (1)《阳山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所需学历及学位证书(所有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历及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原件。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査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査不合格,依次递补资格审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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