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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鸡西市引进高层次(硕士博士)人才116名公告

2019-12-02 16:06  |  鸡西市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鸡西市引进高层次(硕士博士)人才116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上旬。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加快引进鸡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硕士博士)人才,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经市委市政府决定,为市直和县(市)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16名高层次(硕士博士)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2019年鸡西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硕士博士)人才计划表》(附件1)、《2019年鸡西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硕士博士)人才计划表》(附件2)、《2019年鸡西市企业引进高层次(硕士博士)人才计划表》(附件3)。

  二、招聘范围

  应往届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考点设置

  本次招聘根据预报名情况,在黑龙江省内外的相关城市设立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面谈)地点。考生可根据发布的具体地点、时间安排,自行选择考点参加面试(面谈)。

  五、招聘时间

  拟定2019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到各考点的招聘公告为准)。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考。请考生随时关注各考点的招聘公告,之前考点已经招满的岗位,之后考点不再安排招聘。

  报名需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鸡西市引进高层次(硕士博士)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并仔细阅读《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6),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⑴身份证;⑵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如面试成功,用人单位将与考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事先准备好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往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⑴身份证;⑵毕业证;⑶学位证;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下载的学历证明);⑸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在职人员需由单位出具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需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jxgccrcyj@163.com。审核结果通过邮箱或电话告知考生。

  (三)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各考点的招聘公告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相关考点招聘公告时间,直接到考点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八、现场签约

  同一考点同一岗位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并向考生宣布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通过面试(面谈)但未被列为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调剂到同一类专业无人报考岗位。调剂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工作总体情况研究确定。

  通过面试(面谈)人员,现场签约。应届毕业生需将学校盖章、本人签字的就业协议书统一由考务人员转交用人单位盖章后,邮寄回学校和学生本人。往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企业聘用人员由企业自行组织体检、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分批次在智汇兴凯湖微信公众号、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企业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企业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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