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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洛阳洛宁县纪律检查委员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0名公告

2019-12-03 13:28  |  洛宁人才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职位数和参加体检人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1.5比例的,不再递补。

  2、体检项目、办法及体检结论根据以下规定实施和确定:《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不合格的,进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给予淘汰。

  (九)政治考察和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政治考察对象。未按要求进行政治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验证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根据体检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2、县人社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洛宁人力资源网(http://www.luoninghr.cn/)和“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1、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与洛宁至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宁人力资源网(http://www.luoninghr.cn/)和“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洛宁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执行看护任务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执勤岗位补贴,食宿标准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人员标准执行。

  六、使用管理

  看护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无留置、谈话任务时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如有留置、谈话任务,要做到随叫随到并立即开展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考生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报到、培训,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八、其他

  1、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按照招聘工作进程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洛宁人力资源网(http://www.luoninghr.cn/)和“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拨打电话66230090、66281010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037884870,1803748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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