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化工技师学院招聘公告(56人)
(4)应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其他个人自荐材料等。
报名表、各类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按以上顺序从上到下排列,简单装订,以报名表为封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试讲、面试,在省人社厅统一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教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暂定于2019年12月21日。
(2)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与作文,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满分100分。
2.试讲
(1)试讲的时间、地点、要求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暂定于2019年12月22日。
(2)试讲采取课堂教学(部分专业加实际操作或现场展示),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参加笔试、试讲、面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试讲、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笔试、试讲和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学院人事处与总务处协调组织实施。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程序,报省人社厅人事处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在受聘期间待遇按学院规定,参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执行,与编制内人员待遇一致,同工同酬。
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纪律
1.要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要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相关信息。
4.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回避制度。试讲与面试阶段,报考人员涉及考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二)加强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学院纪检部门、人事部门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1-22215796
学院人事处 0371-2221579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371-69690288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我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开发布资格审查情况、考试时间等信息,请注意查看,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请详细阅读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项,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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