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46人)
(五)考核
经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在符合考核资格的人选中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凡列入考核对象的均需参加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
(七)确定人选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自治区农垦局核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作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学院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回避原则如下:
1. 应聘人员与学院在职教工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 凡与学院校级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或挂钩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3. 在办理招聘事项时,负责或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注释:1.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2.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213479(学院纪检监察室)。
七、有关说明
(一)年龄要求: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如“40周岁以下”,是指在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江南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大道19号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李老师、农老师
咨询电话:0771-4213055
附件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xls
附件2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第二批).doc
附件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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