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公告
(四)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
1.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另选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有明确结论的只能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七、组织实施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组织实施。
联系人:徐亚雄 联系电话:0991-3011102,181-9488-0139
八、招聘监督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人:高帅 监督电话:0991-3011107,133-6989-2155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及时公告。
(二)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附件2: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