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1人公告
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员证明信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时间:2020年01月14日9:00至01月15日12: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01月16日14: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功能
面试时间:2020年01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1位。
2020年01月22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七、体检、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将另行以公告形式于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
政审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八、递补规则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
九、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tj.j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调剂
如某岗位最终实际招录人数未能满足招聘计划的,招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录计划人数或在本岗位内进行调剂。
十一、薪酬标准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聘用制书记员享受五险一金及法定福利,月应发工资3400元,月人均绩效奖金约400元左右。
十二、招聘监督
报名技术咨询:022-23140080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附件2:2018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报名表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