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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6人公告

2019-12-06 17:44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本市关于编外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590751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

(1)公路管理处0512-50356262

(2)地方海事处0512-57555389

(3)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0512-50167171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十二、本《简章》由昆山市交通运输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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