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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海市海城区“绿色通道” 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143人)

2019-12-09 10:05  |  北海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应聘者商谈。

  (六)考察和体检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办理聘用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公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六、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区域内流动。跨区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5.“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对于以编内引进来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按月平均发放)。

  7.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周转住房(其中“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七、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5107792133 0779-2039476

  谭老师 13197792468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104号)

  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

  邮 编:536000

  附件:

  1.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

  2.北海市海城区2019年12月“绿色通道”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表

  3.北海市海城区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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