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省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11人)
2019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于2019年12月23日至28日,在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2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教师211名,详见附件《2019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玉林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3.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0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广西师范大学站:
(1)2019年12月23日9:00,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三楼,玉林高级中学专场;
(2)2019年12月25日9:00,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三楼,其他有招聘任务的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展招聘工作;
(二)南宁师范大学站:2019年12月27日9:00,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会堂,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
四、现场招聘程序
(一)广西师范大学站。
在广西师范大学站,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采取双向选择、择优招聘的方式,面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和其他列入广西一类本科招生的普通高校(含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1.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核。(其中,玉林高级中学, 2019年12月23日9:00-11:00;其他招聘单位,在2019年12月25日9:00-11: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三楼,各招聘单位接受应聘、咨询,与应聘人员开展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
2.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玉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及用人学校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组,依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免笔试直接面试人选。根据报名情况,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出现面试人员不足开考比例时,经征求考生同意,可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事业编制岗位的考生中调剂选择进入面试人选。
3.进行面试。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讲课)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4.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南宁师范大学站
经广西师范大学站招聘后的空缺岗位,用于在南宁师范大学站公开招聘。本站点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
1.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核。2019年12月27日9:00-11:00,在南宁师范大学会堂,各招聘单位接受应聘、咨询,与应聘人员开展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
2.确定免笔试直接面试人选和笔试人选。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和其他列入广西一类本科招生的普通高校(含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组依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从中择优确定免笔试直接面试人选。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数达到1:3的比例的,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含未确定为免笔试直接面试的硕研以上毕业生和一类本科普通高校(含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参加笔试。
3.进行笔试。2019年12月27日14:30-16:30,在南宁师范大学现场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德育工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
4.进行面试。2019年12月28日9:00开始。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由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经笔试后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讲课)形式,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其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5.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6.拟聘用人员选择聘用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优先顺序选择聘用单位。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其他有关手续
(一)体检。办理聘用、入编(备案)手续前,招聘工作组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二)考察。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列为聘用对象。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玉林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至2020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
六、有关待遇
1.未标明“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招聘的教师纳入编制管理,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玉林市规定的教师待遇。
2.采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文件精神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