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92人)
2019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92人)
为加快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实施国家级开发区强区战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一步提高教师资源配置水平,全面提升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聊发〔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学工作经验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开发区乐山路8号(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院内)。
3、报名费用: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机关要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好)如下:
(1)《2019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年度考核等原件及复印件;
(3)对需提供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岗位,还须提供荣誉证书的相关文件;
(4)按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内户籍应聘的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附件4);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应聘人员须提交有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还须提交相应的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7)提交1寸近期彩色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3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开发区乐山路8号(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院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内容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