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5名公告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二)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考察。
(四) 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将从应聘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五)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和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
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若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名,凡弄虚作假和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监督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人事处:0791-86765225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0791-8676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