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271人公告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271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7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市属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 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index.shtml)发布,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官网同步链接发布(用人单位没有官网的,在用人单位张榜发布)。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报名(http://ggfw.gdhrss.gov.cn/sydwbk)。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完成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系统初步审核。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设人工审核。
3.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1月2日9:00至1月4日24:00期间,登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index.shtml),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应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证书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19年12月27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共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书。
4.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5.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6.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 2016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在备注栏注明或逾期未提供加分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8.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以下,指1978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以下,指1973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9.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即2019年12月27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