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忻州河曲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党群口报县委组织部,政府口报县人社局审核,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中共河曲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 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0350-7288185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7212388中共河曲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河曲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组(借章)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