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人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排名末位的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岚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由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岚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文件中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岚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6722125
0358-282178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岚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岚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