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区直医疗单位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87人)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和使用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实践技能。
3、符合进入体检程序条件人员数大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程序。符合进入体检程序条件人员数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所有符合进入体检程序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体检程序。
4、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松山区政府网及招录单位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1、体检由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结果在松山区政府网及招录单位公告栏公布。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后出现空缺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松山区政府网各招录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未经聘用单位同意考取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者,解除聘用合同。
4、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待遇
松山蒙医中医医院:此次招聘的护理及药房调剂员岗位人员,试用期间,每人每月17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与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同等待遇,所有岗位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缴纳五险二金(职业年金、公积金)。
松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松山区妇幼保健所):试用期期间,发放生活费2000元/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待遇与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同等待遇,并交纳五险二金(职业年金、公积金)。
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方案由赤峰市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松山区区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业技术人员招录计划表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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