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韶关市检察机关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7人公告
五、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转正后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查阅网址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http://www.sgjc.gov.cn/)、韶关市人力资源网(http://rsj.sg.gov.cn/sgrlzyw/)。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五)各招聘检察院咨询电话
1.韶关市人民检察院0751-8468118、0751-8558522
2.浈江区人民检察院0751-8551100
3.武江区人民检察院0751-8550168
4.曲江区人民检察院0751-6839198
5.仁化县人民检察院0751-6802143
6.翁源县人民检察院0751-6841178
7.乐昌市人民检察院0751-6805119
8.南雄市人民检察院0751-3936106
9.新丰县人民检察院0751-6849151
附件1:韶关市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