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考丹东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丹东市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12月20日、21日、22日进行,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1.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等,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考生须按照职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审查。
3.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4. 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须经辽宁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在毕业证书上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
5. 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考生,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6. 2017、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其在各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工作经历证明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工作时间(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工作单位及岗位等内容。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9. 报考面向辽宁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并携带本人户口簿。
10. 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户籍报考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县(市)生源报考的须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报考检察院、法院和监狱戒毒系统的考生请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0日、21日、2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每位考生的具体审查时间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地点: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号
进入资格审查人选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
请考生注意: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0415-2173172 2173381
附件:
1.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丹东市)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