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唐山学院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公告
(七)体检
通知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综合考察
对拟聘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
(九)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学校党委常委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十)公示
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选信息在唐山学院官网(www.ts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资格审查结果公告、测评安排等事宜一律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唐山学院人事处 孙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电子邮箱:tscrsc@163.com
唐山学院人事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