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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铁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07人公告

2019-12-18 16:40  |  铁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方式、内容: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八、相关问题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遴选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遴选过程中有关本次遴选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遴选人员,保持原岗位类别和待遇不变。

  (五)遴选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原用人单位按照其原岗位等级和待遇安置,恢复其原经费保障渠道。

  (六)参加遴选人员,原为“参公”身份的,遴选到其他单位其“参公”身份不予保留。

  (七)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其他环节可以递补。

  (八)报考留置看护遴选的人员不得兼报本次事业单位遴选。

  注:编制性质填写:差额补助、自收自支。进入方式填:公开招聘、调转、分配等。

  附件1: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附件2: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


 

  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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