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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宿迁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58名公告

2019-12-20 09:07  |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其中第15、34岗位面试形式为室内模拟考试,考试内容为:城市概况、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以及综合知识问答。现场考试景点当天随机抽定。备选景点为:项王故里、三台山森林公园、乾隆行宫、雪枫公园、朱瑞将军纪念馆。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部分岗位设优先条件的,按优先条件确定,其他岗位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和招聘单位岗位实际政审需求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组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招聘单位决定不予录用。根据《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具体薪资待遇可与有关招考单位咨询。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订聘用合同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0527-84353007。

  附件1: 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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