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省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教研员公告(10人)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先按照1:1考察,考察合格进行体检。
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严重并查实有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因被取消选聘资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0543-3188776。
附件: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教研员公告-附件1-5.doc
1.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教研员岗位计划表
2.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教研员报名表
3.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教研员组织推荐表
4.同意推荐信
5.诚信承诺书
滨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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