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招聘5人公告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zj.gov.cn,首页/公告通告/通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904606(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270(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71-86750005(吴老师)、86750006(戴老师)。
附件: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