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招聘60人公告(第二批)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聘用制人员直接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与指定的第三方人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占事业单位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参照国家公职人员管理,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国家药监局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招聘过程主动接受监督。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441887,68441898(周一~周五8:30~16:00)
监督电话:010-68441998。
附件:
2019年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docx
2019年编制外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