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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新乡凤泉区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2019-12-23 11:52  |  河南事业单位招聘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上公布。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八)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4.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2019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持续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918699;监督电话:0373—3918070、3918017。以上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凤泉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凤泉区党政信息网,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9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9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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