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招聘36人公告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本人需提交书面说明);
2.公示期满后24小时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拟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报到上岗的,或不服从岗位调配的。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1.税源管理(协管)岗,工资标准为5350为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全额工资80%计发。
2.综合受理岗、车购税车船使用税业务受理岗,工资标准为4680为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全额工资80%计发。
(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个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发放1-2个月全额工资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3.本简章由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分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368201212(何老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分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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