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省巴中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相关事宜
5.国家有其它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交复审人员认定,并复印一份由资格复审单位存查。
(四)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
按分工经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定制、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部门盖章、具体承办人签署的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须交面试费80元,于发给面试通知书时由资格复审部门(单位)代收并出具临时收据,费用在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交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考生可凭临时收据换领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正式票据。
二、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至1月11日(星期六)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8楼进行。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日期详见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发布的公告。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对象,特别注意查看公告确定的面试日程安排。
未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报考对象须携带的手续
报考对象持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日7:30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准备参加面试,面试当日8:30后禁止入场。面试通知书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不全不能参加面试。
(四)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一经发现或举报后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面试考场,情节严重的,依法送交相关机关处理。
午餐时间等待面试的对象,由面试组织方负责提供盒饭。
三、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对象的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所有参加了面试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对象均须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未参加面试或面试违纪的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应参加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二)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2019年1月12日(星期日)在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巴中市兴文经开区安康路3号)进行。
(三)参加体能测评需携带的手续
持市委组织部在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后发给的《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巴中)体能测评通知书》原件和报考对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两证不全无资格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执行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的规定组织实施,10米×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等三项测评项目均达到对应标准者为合格。被测对象的年龄计算至本人接受体能测评的当日。
(五)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件于测评当日08:00前到达体能测评点参加体能测评。08:30后不准进入体能测评场。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穿用金属鞋钉跑鞋。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明确或解释。
附件: 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面试前职位排名暨下步考录分类名单(共6294名)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