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省南通如皋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440人)
(二)资格复审
由如皋市教育局会同如皋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通知(含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发布至如皋教育信息网。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上自行打印一份,且须报名者本人签字),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
(1)本人身份证。
(2)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非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语文岗位(岗位代码01-04、37-44)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
(4)限如皋市户籍(或生源)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