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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涪陵区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公告

2019-12-27 09:30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涪陵区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公告已经公布,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12日,邮箱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1月23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委组织部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涪陵区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重庆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在本次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考生须在简章发布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除区委党校招聘岗位采取投放简历方式报名外(2020年1月23日18:00前发送电子简历到邮箱:422705925@qq.com,同时注明“考核招聘”),其他单位招聘岗位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定于2020年1月11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定在区委组织部8楼会议室(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区委办公楼)。

  3.资格审查:除区委党校招聘岗位采取网上资格审查外,其他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审查结合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本人如实准确填写的《涪陵区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1份;(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3)装订成册的自荐材料1份;(4)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2张(资格审查表1张、准考证1张)。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6(包含1:6)的均全部进入考核环节;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6的则首先进行笔试(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考核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区委党校招聘岗位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专题试讲、科研能力考核、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单位招聘岗位考核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现场回答指定问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知识运用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75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专题试讲、科研能力考核、综合考核具体办法由区委党校制定,将在“涪陵党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区委党校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20%+专题试讲成绩×40%+科研能力考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20%

  其他单位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总成绩未达75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核地点张榜公布,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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