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江门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考67人公告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广东省江门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考67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因工作需要,鹤山市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岗位及人数
各用工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及范围
“招考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等三类。“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8年及之前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在校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招考公告首日(即2019年12月26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考对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无精神病史,年满18周岁。
(二)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要求
招考的岗位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招考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需在招考首日前取得并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报考资格。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三)证书获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限、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的证书获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限以招考公告首日(2019年12月26日)为截止时间;年龄以招考公告首日(2019年12月26日)为界限(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26日后出生)。
招考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计算;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提供给单位审核。
(四)其他
1.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19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违约行为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考程序
本次招考按照网上报名、笔试(技能测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考信息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查询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具体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日9:00时至2020年1月6日16:00时。本次招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本公告发布页面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者在报名前应向用工单位咨询。报考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全面、准确。为方便用工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始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如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报考者诚信档案。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者不能重新报名。请报考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须于2020年1月9日上午9:00至1月11日下午15:00前登录上述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面谈)、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方式为 “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谈”,部分岗位需增设专业技能测试。需笔试岗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立;免笔试岗位,则全部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入围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和面谈。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一)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以同类试题最高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发布页面上公布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5.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6.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汇总为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同分,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7.部分岗位需增设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汇总为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面谈岗位
1. 技能测试和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2. 技能测试和面谈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 技能测试和面谈内容:根据招考岗位相关专业技能要求确定。
4.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谈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谈成绩占50%的比例汇总为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同分,依次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面谈成绩、面谈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测试成绩、面谈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