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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大同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人公告

2019-12-27 16:25  |  互联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五)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人数不达比例,考试总成绩不足65分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首先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考试成绩及排名、招聘岗位等信息。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毕,安排上岗,聘用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入编、定岗、合同鉴证、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

  1、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十年的服务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医生岗位三年内考不到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予以转岗。

  五、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2---8522463 8557305

  举报电话:0352---8522031 8557310

  特别提示:

  1、关于此次公开招聘的通知信息情况请及时关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

  2、报考人员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贻误事项后果自负。

  3、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等各个招聘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缺少准考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

  1、灵丘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2、灵丘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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