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晋城陵川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4人公告
(五)体检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按照专业能力测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引才名额1:1确定体检人选。
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以上的紧缺人才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引才名额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人选在《陵川县党政公众信息网》《古陵红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考察考核
体检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核,并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人选在《陵川县党政公众信息网》《古陵红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因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应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综合资格审查、书面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考核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陵川县党政公众信息网》《古陵红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县财政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陵川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全部为全额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管理办法
引进人才聘用到事业单位,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外调或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试用期内发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不适宜聘用情况,予以解聘。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相应资格的,予以解聘,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咨询与监督
引才期间相关信息将在《陵川县党政公众信息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陵川县委人才办:0356—620256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中共陵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