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省黔东南岑巩县人民医院服务编制人员招聘公告(22人)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4月20日(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要求: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岑巩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往届生: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理岗位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应届生(2020年7月毕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1.考试
主要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
2.面试
(1)经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均参加面试。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通过初审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者本人可自行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取得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注:参加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符合参加面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面试考试或虽参加面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
(1)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遇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笔试或重新进行面试(达到1:3比例的同时进入笔试,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重新进行面试)。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按招聘计划进行调整。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者本人可自行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格。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考证》;
注: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及《笔试准考证》时间都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
面试、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1)参加笔试考生: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
(2)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资格人选确定后,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者本人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负责具体实施。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聘用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岑巩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参照本院在编职工聘用合同执行。
八、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向社会化购买服务编制人员工资除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执行外,在晋升职称、薪酬水平、学术地位等方面与岑巩县人民医院编内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7812(人事科办公室)、
15186913230(涂 慧:人事科工作人员);
监督电话:13885591887(邓金清:党办、监察纠风办主任)。
附件下载:
附件1:岑巩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招聘计划.xlsx
附件2:岑巩县人民医院22020年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岑巩县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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