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39名公告
(四)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评委给分相同的,按监督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时,体检对象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公告)报到参加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宜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等均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适时公布,请各位考生自行留意相关公告或通知。
2.本次公开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3.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660-338366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市人事考试鉴定院)。
附件:
2、报考指南
5、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