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公告
2020年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7日至1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职业大学研究,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对新疆职业大学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坐落在亚洲大陆地理中心,美丽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院校,现有北京路校区、友好路校区、巴州路校区三个校区,设有9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4个教育研究中心。学校为厅(局)级事业单位。
本世纪初,新疆职业大学进入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阶段。2010年,学校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2013年,被国家财政部、人社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4年,成为国家教育部、德国经济合作部 “中德汽车机电职业教育项目(SGAVE)”合作院校之一,2015年,成为国家教育部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之一,2019年成为自治区高职院校优质校建设单位。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疆职业大学伴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逐步发展,累计培养了5万余名扎根边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培养大批专业人才和新疆开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职业大学纪委(监
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员:新疆职业大学纪委监察员刘宪平 庞建波
电话:0991-3785316 0991-3785320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并熟练掌握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且第一学历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八)应聘辅导员岗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专任教师岗位、组织部(人事处)科员和档案管理员岗位、宣传部编辑岗位、统战部科员岗位、党(校)办科员岗位者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十)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xjvu.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月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外地应聘者可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顺序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
3、报名地址:新疆职业大学迎宾路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行政楼四楼408办公室
4、联系人:胡伟群郭婷婷
联系电话:0991-3079239
联系邮箱:992503279@qq.com
5、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正反打印,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生除外。
(4)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5)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不认真填写,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专业参照目录: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3)。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0、资格审查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1月21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xjvu.edu.cn)上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