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储备人才12人公告
2020年广东省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储备人才12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28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州市人才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储备人才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详见附件1:《2020年1月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岗位表》。被聘用的储备人才使用市人才储备中心专项事业编制,指派到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工作。当储备人才使用单位有空编时,储备人才转用储备人才使用单位编制,成为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人员,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根据不同岗位要求,报考年龄分为30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28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28日后出生人员)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2月28日后出生人员);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中共党员受纪律处分被开除党籍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者现场报名、先报名先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即确定为体检对象,额满为止,额满岗位详见后续公告。
1.报名时间:
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8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 17:00
2.报名地点: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报名,各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②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
③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其复印件(一式3份);
⑤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证书、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报名时,应聘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
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一式三份)。
(三)资格审查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并报市人社局确认。
(四)直接考核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先后顺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核时间与考核地点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应聘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